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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行举措 保障胜诉权益

2024-01-18 21:44:54

 加大执行举措 保障胜诉权益

——申请人柳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执行案
基本案情
柳某某与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调解并达成协议,内容为:张某某总欠柳某某借款本金485000元,于2018年6月份归还50000元,8月份归还35000元,2019年2月份归还100000元,剩余3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因张某某未按期履行,柳某某向鹤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和结果
2019年5月、2020年2月经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两次采取财产查控、限制消费、走访调查等措施,查明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且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7月20日,柳某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银行存款4117.91元全部扣划并将案款发放给柳某某,再次作出失信决定和限制消费令,但张某某拒不执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2023年9月22日法院决定对张某某执行拘留,期限15日。2023年10月7日,经执行员多次做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某于2023年11月30日已支付20000元,自2023年12月份起按月支付3000元。
法官说法
法院对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完成指定的行为;限制高消费等。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民事强制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对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找各种理由和借口逃避执行,法院将全力出击,用足用尽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