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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须谨慎 “甜蜜陷阱”要警惕

2024-01-18 22:07:29

 婚恋交友须谨慎 “甜蜜陷阱”要警惕

——被告人郑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2年初期间,被告人郑某某隐瞒已婚事实,在征婚平台“珍爱网”注册账号,与孙女士通过聊天认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承诺与孙女士结婚。在取得对方信任后,被告人郑某某以支付员工工资、工程款不足、交罚款等各种理由多次向孙女士借款。孙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被告人转账一百余次,共计人民币102.47万元。其间,郑某某还以同样手段骗取另一名受害人左女士的钱款共计52.37万元,所涉钱款皆被挥霍一空。
裁判结果   
被告人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   
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典型意义 
在信息交流方式日新月异的时代,犯罪分子以婚恋交友为名,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越来越多。犯罪分子表面上嘘寒问暖、谈情说爱,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便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借钱,引诱被害人一步步坠入“婚恋”陷阱,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与金钱过度挂钩的不是爱情,不要轻信他人的甜言蜜语,交往过程中遇到借款、转账要求时需警觉,增强婚恋交友防范意识,学会拒绝,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