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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3-12 09:52:52

 

鹤庆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鹤庆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中法〔2019〕15号),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鹤庆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鹤庆县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在鹤庆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基本职能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鹤庆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鹤庆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发回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对我院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级主管部门管理我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鹤庆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6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黄坪法庭、行政庭、审监庭、纪检组、监察室、审务办、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人陪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鹤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及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维护司法公信,为推进鹤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院法院将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呈现的新特点,依法更好地履行职责,让司法更加贴近民心。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家事、教育、就业、医疗、金融借贷等民生领域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锲而不舍地加强法院各项自身建设工作,努力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我院将坚决落实好党中央部署,全面提升司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深化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强化司法人权保障,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确保改革成效体现在办案质效上,体现在司法公信力提升上。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我院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一以贯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我院将继续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进数据共享和司法大数据分析运用,推广使用司法人工智能系统,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现代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 5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9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9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2.56万元,上年结转1.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2.56万元(本级财力1446.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6.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92.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22万元,项目支出310.3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926.8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88.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222.3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业务装备配备、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5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8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7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5.4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9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45万元,项目支出81.91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2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7万元,项目支出158.43万元)。
资本性支出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8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7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5.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027.53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182.22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154.69万元,增幅为15.05%。增幅主要原因为:增加政府绩效奖励按月考核部分,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加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支出增加。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21.35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10.34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11.01万元,降幅3.43%。降幅主要原因为:一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减少;二是诉讼费成本性支出减少。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00万元;不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三公”经费总数同比2017年55.40万元增加14.6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2019年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为25.00万元,同比2017年28.90万元减少3.90万元,同比下降13.49%。下降主要原因为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逐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19年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院2019年将购置更新囚车一辆,2018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2019年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预算为22.00万元,比2018年26.50万元减少4.50万元,同比下降16.98%。下降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因公出国境预算。2019年鹤庆县人民法院不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027.53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182.22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154.69万元,增幅为15.05%。增幅主要原因为:增加政府绩效奖励按月考核部分,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加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法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21.35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10.34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11.01万元,降幅3.43%。降幅主要原因为:一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减少;二是诉讼费成本性支出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机关运行经费165.77万元,包括办公费24.4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4.72%;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共15.9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9.59%;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5.1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13%;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共44.8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7.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71.9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3.4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11%。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157.49万元对比我院机关运行经费减少8.28万元,下降5.26%。下降的原因主要为:我院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压缩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绩效目标的设定经过单位内部预算领导小组讨论测算,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本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附:鹤庆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预算批复数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