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法院关于杨玉琴位于鹤庆县草海镇草海集镇商住房的第一次拍卖公告
2017-05-02 10:12:21
拍 卖 公 告
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5月21日10时至2017年5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鹤庆县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1 ,户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置状况:标的物位于鹤庆县草海镇草海集镇,大丽路以西,交通便捷;
2、权利状况:标的物房地产为杨玉琴所有,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规划状况:标的物已按规划建盖;
4、建筑物状况:
房屋属于砖混结构局部四层商住楼,一层临路部分为商铺,其他及二层以上均为住宅;约建于2005年,建筑面积合计为:429.86M2。
5、土地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鹤国用(2006)第217号,土地座落:鹤庆县草海镇草海集镇,土地使用权人:杨玉琴,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4年8月31日,使用权面积为312.30m2。
本次拍卖的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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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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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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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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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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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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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海 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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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房权证云鹤镇字第01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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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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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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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国用(2006)第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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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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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房地产采取整体拍卖方式处置,起拍价总价:人民币¥756300元(大写金额:柒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包含房屋及土地价值)。 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7年5月5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事先与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后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5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鹤庆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鹤庆支行 ,账号:25150419292195112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2-4133939 潘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2-4137986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刘剑军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