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流程管理规则
2017-07-27 10:26:58
鹤庆县人民法院
立案大厅立案流程管理规则
本院立案大厅立案流程的基本顺序是:将起诉材料交立案法官审查→决定立案后持交纳诉讼费通知到银行交款→持交费回单到原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开庭传票等材料。
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所有涉诉材料应提供A4纸格式。
(一)、民、商事、行政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1、 诉讼状、诉状中应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2、 原告为公民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立案和开庭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
3、 提交起诉证据复印件,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开庭时需提供原件。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A结婚证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B须法院分割处理的争议财产清单(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行政案件必须提供:A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有关证据,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投诉或提出申请。
(二) 、执行立案应当提供:
1、 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复印件。
2、 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3、 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三) 、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1、 支付令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
4、 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四) 、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
1、 公示催告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有关证据材料。
二、交纳诉讼费
经审查符合立案庭条件的,由立案法官核算诉讼费用,开具鹤庆工行的进帐单后,当事应在开具的日期内前往鹤庆工行预交诉讼费,超过七日未预交的,按自动撤诉处理。预交诉讼费后,七日内凭银行进帐单来立案庭办理入帐手续,逾期未办理,按自动撤诉处理。办理手续时,当事人领取五联单当中的红单,蓝单由立案法官附卷,黑单经单位财务主管签章后由办经办人保管,绿单、黄单交由财务记帐。
三、办理立案
不仅要送材料,还应口头强调诉讼风险等,告知应当庭提证据原件等事项。